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於8月12日至9月19日接獲3宗報案,指和宜合道一商場停車場內兩個公司單位,以及兩個分別位於安蔭邨和荔景邨的住宅單位遭人淋潑紅油破壞。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經翻查大量「天眼」及深入調查後,今日(2日)上午聯同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人員掩至深水埗麗安邨一單位搜查,拘捕一名涉案男子扣查。
警方指,被捕男子姓曾(29歲),相信與上述三宗刑事毁壞案有關。行動中,人員檢獲被捕人懷疑犯案時穿着的衣物,他正被扣留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
警方指,為確保葵青區內的社會治安,葵青警區會繼續以高姿態巡邏,以期迅速偵破案件,將不法分子緝拿歸案。警方呼籲各位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警方將繼續與社區維持緊密溝通,加強警民合作,攜手共同打擊罪行,並採取情報主導的策略性部署,配合軍裝便裝巡邏,不定時與其他部門展開聯合行動,防止及打擊罪案,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摧毀或損壞財產」,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毁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毁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