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兩男一女入境旅客因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進出口條例》,今日(9月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均被判處監禁6個月。
海關人員於7月4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42歲抵港男旅客,並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92,600件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約27.8萬元。此外,海關人員於7月5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21歲抵港女旅客及一名27歲抵港男旅客,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分別檢獲約91,000件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共約54.6萬元。3名抵港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tc/)舉報懷疑私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