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29歲食環署外判男員工求愛不遂,在一名女同事飯盒內落毒,致該女同事一度要在深切治療部留醫。被告早前否認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案件經審訊後,今日(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余俊翔指案件性質非常嚴重,雖然辯方稱事主已原諒被告,但事主「好返只係幸運」,加上被告有預謀犯案,以及認為感情糾紛並非求情理由,終判被告入獄2年。
男被告叶文飛,報稱無業,控罪指他於2024年11月26日,在旺角欽洲街西87號食物環境衛生署休息室內,非法及惡意導致向羅曉諭施用1至1.5克的亞硝酸鈉,意圖使該羅曉諭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
控方於審訊時,曾播放去年12月1日女事主任職教會牧師的父親與被告的對質錄音,談及被告在教會撒水銀和在事主飯盒落毒的事宜。被告則哭稱事主「呃我感情」,故在飯盒落毒,「我嬲,想俾嗰教訓佢」。被告另承認曾在事主的飯盒落1至1.5克亞硝酸鈉,表示曾搜集資料該份量不會致命,不知道落藥會令事主暈倒,僅「想俾嗰教訓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