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北京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长城人寿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被罚款5万元。同时,赵阳(时任长城人寿银行保险部总经理助理)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罚款5万元
北京金融监管局
2
赵阳(时任长城人寿银行保险部总经理助理)
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警告并罚款1万元
3
中华联合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未如实向监管部门报告关联交易、未如实记录关联交易金额、关联交易内部管理不到位
警告并罚款41万元
4
唐文镭(时任中华联合人寿资产管理部临时负责人)
未如实向监管部门报告关联交易
警告并罚款4万元
5
钱溪(时任中华联合人寿法律合规部负责人)
未如实记录关联交易金额
警告并罚款2万元
6
白湉(时任中华联合人寿会计部负责人)
警告并罚款2万元
7
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
警告、罚款11万元
8
冯晓华(时任金联安保险经纪(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未按规定托管注册资本;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
警告、罚款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