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黄河 作者:张博
近日,交通银行多地分支行因违法违规行为遭到监管部门处罚,再次将该行合规管理问题推至台前。
1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合计处以75万元罚款。同时,两名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一人被处以5万元罚款。
前一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开出“罚单”,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因多项违规被罚没款合计611.86951万元。其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违规对个别贷款品种部分免息、置换类个人经营贷款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多项内容。同时,上海金山支行副行长富宇等8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警告或警告并罚款。
据不完全统计,2026年开年以来,交通银行各地分支行已收到至少5张罚单。1月5日,交通银行太仓分行同样因流动资金贷款“三查”不到位,被罚款35万元,时任副行长高晓静被警告并处罚款7万元;1月6日,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也因发放固定资产贷款不审慎等问题,被陕西监管局罚款253万元,多名责任人受到警告等处罚;1月9日,交通银行重庆璧山支行因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被罚款30万元,时任行长助理、副行长谭欣被警告。
而此前的2025年年底,交通银行还曾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开出的总额6700余万元的“天价罚单”,涉及账户管理、反洗钱、财政资金管理等众多核心领域。
一系列分支行被罚背后,折射出交通银行在合规管理中存在系统性薄弱问题环节。有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的监管政策强烈释放出严监管常态化、精准化的信号。这表明金融监管正“聚焦基础合规、强化穿透式追责”,不仅关注重大风险事件,更注重对银行日常经营全流程的合规监督,“机构个人双追责”已成为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