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港島總區交通部於今日(28日)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行動,行動中,警方派員喬裝乘客,在柴灣分別登乘兩輛私家車。當到達目的地後,警員拘捕兩名分別33及44歲本地男司機,涉嫌以「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涉案兩輛私家車亦被扣留檢驗。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督察葉頌朗今日表示,警方呼籲市民,出門時應選用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保險便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私家車必須領取相關許可證,才可取酬載客,違例者首次定罪,可被罰款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者,則可被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另涉案的車輛會被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及扣押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