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深水埗警區於2025年9月4日,接獲一宗由殘疾人士院舍舉報的案件,院舍近月發現網絡有不尋常的緩慢跡象,經相關I.T部門檢查後,發現有不法分子在院舍內的假天花,安裝5部俗稱「礦機」的加密貨幣挖掘設備。而相關院舍亦發現在秀茂坪區,有另一院舍出現相同網絡緩情的跡象,經調查後,亦發現有3部相關的「礦機」安裝在院舍的假天花內。
深水埗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偵緝督察伍梓穎今日(8日)表示,警方經深入調查及分析後,發現有工程公司藉正常工作機會,在8月期間協助院舍安裝智能設備時,趁機把「礦機」連接至院舍的網絡及電力系統,繼而進行挖掘加密貨幣。
警方在案發後第二日迅速採取拘捕行動,在旺角及深水埗區,以涉嫌「竊取電力」罪,拘捕兩名分別32及33歲的本地男子,他們在該間工程公司工作數年。警方發現相關的加密貨幣掘礦機需要24小時運作,亦要有穩定的網絡連接,以維持挖掘加密貨幣。調查同時發現相關的儀器需要非常龐大的電力供應以維持24小時運作。經調查後,警方發現在今年大約8月,院舍每月電費額外多出約8,000至9,000港元。
在今次案件中,警方留意到有工程公司在進行工程期間,安裝了一些相關的儀器去偷取顧客的網絡以及電力。伍梓穎指出,案件顯示今次是該公司的單一事件,並不涉及集團式犯案。據悉,涉事院舍為深水埗蘇屋邨茶花樓3樓的香港耀能協會蘇屋訓練中心及宿舍。
警方呼籲市民在委託工程公司進行裝修或者安裝期間,都應該安排相關人員留意安裝的過程,防止不法之徒藉此安裝一些裝置令市民蒙受損失。市民亦應多加留意相關的電費單或網絡使用量,如果發現不尋常的變動,應立即作出相關檢查或通知警方。
警方重申,「竊取電力」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任何人無適當的權限而不誠實地使用電力,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