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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界:《廣告法》拓行業發展空間冀加強監管AI廣告打擊不良營銷
2026-05-28 来源:力报

立法會於上(4)月底細則性通過《廣告法》法案,新法旨在構建契合新業態發展的廣告法律體系,完善監管機制,這意味著澳門廣告行業即將迎來一系列重要調整。有廣告業界人士表示,新法更貼近市場現狀,既在監管上有鬆綁,又能規範新業態,因此業界普遍持正面態度,但現時有許多廣告是透過人工智能(AI)生成及設計,當中容易產生虛假資訊,建議當局持續跟進技術趨勢,並建立相應規則,維護市場秩序。

新《 廣告法 》法案針對互聯網廣告、廣告代言人、直播行銷及比較廣告等新型廣告模式作出專項規範。 (新聞局資料圖片)

現行規範廣告內容及廣告物安裝的主要法律依據,為九月四日第7/89/M號法律《廣告活動》及第28/2004號行政法規《公共地方總規章》。隨著經濟活動與資訊科技快速發展,現行制度已難以適應實際需求。為此,特區政府提出該法案,旨在構建契合新業態發展的廣告法律體系,完善監管機制,同時配合優化營商環境、簡化行政審批的政策方向,優化廣告物安裝行政流程。法案將於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澳門廣告商會副主席畢志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現行的廣告監管以事前審批為主,藥品、博彩等廣告審批時長往往達半個月至一個月,影響宣傳時效。新法整體以放鬆管制為方向,一般廣告改為報備後即可發布,大幅提升效率。

代言人親身使用提升可信度

在新法中,備受關注的廣告代言人規範是明確要求代言人須親身使用所推薦商品或服務後方可開展代言,若因客觀條件無法使用相關商品或服務,應以引述資訊方式進行推薦。畢志健認為,此舉能提升宣傳可信度,讓代言人更謹慎地挑選合作品牌,減少不實宣傳,保障消費者權益。

新法明確互聯網非法外之地

他提到,隨着市場由傳統媒體宣傳轉向網絡平台宣傳,新法正式將網絡廣告、直播帶貨等納入監管範圍,明確互聯網並非法外之地。他指出,當前內地互聯網廣告監管較澳門成熟,在一些直播產業聚集地實行嚴格規範,例如「上網賣貨時,不可說這件產品是市場最好,市場第一,這些均不能說,需要有證明才能說,內地執行非常嚴格,若有違規表達,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會進行封鎖,這樣連生意都沒得做。」而澳門的監管手段則可能沒有內地那麼多的技術和方式。此外,他又建議特區政府未來可以加強對廣告從業人員的法律培訓,提升廣告行業整體合規意識。

AI生成廣告易產生虛假資訊

除此之外,畢志健又提到,現時澳門廣告生態已有明顯轉向數碼領域,如外賣平台、支付平台等流量入口成為廣告主戰場,其流量更能媲美傳統媒體。因為現時的廣告是百變多樣的,宣傳也有許多形式,「可能有些人、有些自媒體寫一篇東西出來就有幾十萬人觀看。現在亦非常講求創意,也不知道在甚麼情況下會出現爆紅效果。」與此同時,他關注到其實現時有許多透過人工智能(AI)生成、設計的廣告,因為人工智能可快速批量製作宣傳內容,並透過語言模型、搜尋引擎影響用戶資訊獲取,容易產生虛假資訊。認為此類新型宣傳模式監管難度高,需持續跟進技術趨勢,並建立相應規則,維護市場秩序。

澳門廣告商會副主席畢志健指新 《廣告法》 監管有鬆綁,並能規範新業態,期望新法為澳門廣告產業帶來更大發展空間。(受訪者提供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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