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在陕西两个县首次发现朱鹮的时候,当时它是濒危鸟类,只有7只,但现在在陕西有6600只朱鹮。我们秦岭山脚下的孩子,都以被评为学校的‘秦岭小卫士’为荣,这就说明了生态环境法典的精神在陕西已深入人心。”全国人大代表,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黄河研究中心主任方兰说。
对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方兰表示:“生态环境法典整合了生态环保全领域制度规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规矩’。《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的颁布实施,为我们系统推进生态保护、污染治理、绿色转型、区域协同提供了根本法治遵循。”
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能源战略基地,陕西始终肩负着守护秦岭祖脉、呵护黄河母亲河的重要使命。基于陕西实践,方兰建议:“陕北、陕南、关中三大板块以绿色转型支撑高质量发展。陕北以能源革命为牵引,陕南要严守生态底线,探索建立生态补偿与绿色金融联动机制,关中要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致力科技创新,确保关中平原成为绿色发展、创新引领的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作者: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钰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