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长江奔流不息,巴山叠翠气象万千。
10年前,也就是2016年1月5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在重庆召开,提出“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理念,为长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
10年来,重庆扛牢使命,协同发力、一体作战,以法治之力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公安机关重拳打击非法捕捞、污染环境等突出违法犯罪,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检察机关深耕公益诉讼,强化法律监督,以检察担当守护长江安澜;人民法院坚持最严格生态保护,严惩违法、以案释法,让法治阳光照亮巴渝山水;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作用,为绿水青山提供专业保障。
10年来,巴渝大地生态蝶变、硕果盈枝:长江干流重庆段水质连续9年保持Ⅱ类,长江干流鱼类种类较禁捕前增加52种,空气质量年度优良天数连续6年稳定在325天以上,森林覆盖率从45%提升至55%以上。
严惩破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深夜的长江江面上,执法艇探照灯划破夜色,民警穿梭巡查,严防非法捕捞。这一幕坚守,正是重庆公安守护长江生态的日常缩影。
紧盯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重庆公安机关以“零容忍、出重拳”的态度,通过专项攻坚、集群作战、联动协作、挂牌督办等举措,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昆仑”等系列专项工作,坚决斩断破坏长江生态的违法犯罪链条。
近5年来,重庆市公安机关共侦破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43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700余人。
重庆市公安局环境资源犯罪侦查总队副总队长董浩介绍说,在长江“十年禁渔”这场关键的生态保卫战中,重庆公安累计破获非法捕捞案件2200余起,打掉一批职业化不法团伙,非法捕捞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长江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得到切实改善。
雷霆打击之外,重庆检察机关坚持依法惩治与源头治理相结合,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某公司系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2020年至2023年,皮某龙、陈某等人基于个人考核等原因,干扰自动监测数据采集,以此降低污染物检测数值。
案发后,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准确区分涉案企业及涉案人员的责任,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秩序。同时,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并得到企业高度认可。
“司法护航+企业担当”形成良性互动,司法力量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向赋能、互促共进,成为重庆政法机关护航绿色发展、实现生态与经济双赢的生动实践。
专业化审判体系进一步夯实了重庆环境资源保护的基石。2016年,重庆法院在全国率先建立三级法院纵向全覆盖的环境资源审判组织体系。2023年12月,重庆环境资源法庭成立,有效适配环境资源案件专业性、复合性的审判需求。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黄成介绍说,自长江保护法实施以来,重庆法院已审结1187件非法捕捞犯罪一审案件,2216名被告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为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科学决策提供支撑。近年来,重庆市司法局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污染案件办理中的功能作用,不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跨部门协同配合,为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美丽之地提供司法鉴定力量。
司法协同织密生态保护网络
在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与修复中,重庆法院因地制宜创新司法举措,破解区域生态治理痛点难点,同时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将创新实践融入生态修复全过程。
2024年3月,冉某在焚烧病虫害林木后,未将火势完全扑灭便离开,结果引发森林火灾。经综合考量,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要求其加入当地林业局组织的巡山管护工作。
这样的“劳务代偿”机制,彰显了司法的温度。2024年1月至2025年6月,重庆法院通过“劳务代偿”机制,让51名生态破坏者转化为环境守护者,通过巡山护鸟、巡河护鱼等方式,开展公益服务4万余小时。
司法温度不止于此。近年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与长江上下游毗邻地区的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通过共同签署司法协作备忘录等方式,进一步凝聚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司法保护工作合力。
如今,在三峡库区,曾经荒芜贫瘠的消落区“黄腰带”,已然蜕变成绿意盎然的“绿腰带”,“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就此落地,成为三峡库区首个生态修复司法保护示范林。
截至目前,重庆法院已建成60多个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及巡回审判站,生态司法布局从“点上开花”到“串珠成链”,再到全域“熠熠生辉”,逐步打造成集法治教育、保护体验、成果展示、理念传播于一体的重庆生态司法地标。
从江河生态到林木守护,重庆法院的司法触角继续延伸。2024年,重庆法院创立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制度,聘任12名区县法院院长担任27棵千年古树的司法守护人,以法治之力守护古树根脉。
在守护长江上游生态环境资源的进程中,重庆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的“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已成为一个法治品牌。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邓夏告诉记者,2018年以来,重庆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以公益诉讼检察为主导,刑事、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履职的全新工作体系,以专业化、一体化履职,全力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如今,全市三级检察院均设立长江生态检察办公室,坚持集中办理、综合履职、多元协同、全面保护,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从实践来看,保护范畴从单一生态修复拓展为生态与人文双重保护;治理模式从个案办理升级为全流域协同共治;司法价值从碎片化治理深化为办案认知与司法尺度统一。
法治赋能助力降碳减污扩绿
锚定“双碳”战略目标,深耕绿色发展赛道,重庆法院以生态司法创新为笔,以碳汇修复、“技改抵扣”、跨省协作为墨,打破传统生态修复路径依赖,以法治之力推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发力。
2023年8月14日,首个“全国生态日”前夕,重庆首例司法“购碳”执行案交易现场,6.9万元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全部转化成了二氧化碳减排量。
对于这起“以碳代偿”新类型法律适用案件,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慎重对待、充分研究论证。经与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及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充分沟通,又与重庆市碳汇交易平台企业进行反复协商,充分论证碳汇替代性修复的现实可行性。
近年来,围绕实现“双碳”目标,重庆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碳排放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等新类型案件,健全完善认购碳汇工作机制,依法保障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疆电入渝”工程、页岩气开发等重大项目,促进经济社会生活降低“含碳量”。
此外,2025年11月,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携手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签署《“锰三角”司法碳汇跨省协作备忘录》,启动区域司法碳汇跨省协作机制。
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游中川表示,这标志着“锰三角”环境资源司法协作迈入全域共治新阶段,三地法院共同搭建“林业碳汇—替代修复—民生改善”联动链条,引导企业履行降碳减污义务,推动生态产品价值高效转化,为跨区域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劲司法合力。
在助力企业绿色转型的征程中,重庆法院创新推出的“技改抵扣”制度,更成为激活企业治污内生动力的关键一招。
某化工企业非法排放废盐酸案中,重庆市高院在二审判决时明确:“若企业实施技改减少污染物排放,投入资金可抵扣部分生态修复金。”判决生效后,企业投入320万元改造废酸处理系统,每吨产品废酸产生量减少22.67%。
这一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开创了“环保投入抵偿损害”的司法先例,推动重庆市多家高耗能企业主动申请“技改抵扣”,投入大量环保资金,减少污染物排放。
“生态司法不仅是裁判案件,更是守护文明的未来。”黄成表示。
环境司法鉴定支撑科学决策
“赔偿款顺利到账,农田也恢复得不错,春耕就能种水稻了!”今年1月,重庆市铜梁区某镇村民在查看农田恢复情况时,眼中满是期待。
时间回到2024年3月,铜梁区某页岩气平台返排液暂存池突发溢流,此时正值春耕关键期,既让农田面临污染威胁,污染扩散风险加剧又会影响长江生态安全,生态损害量化评估刻不容缓。
重庆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迅速介入,安排专家组成司法鉴定团队赶赴现场开展首轮调查。他们连夜制定监测方案,并于3日内联合多部门、涉事企业及村民代表完成二次勘探与采样检测。
寥寥数日,一份完整覆盖“事件突发—损害鉴定—纠纷解决—污染防控—生态恢复”全流程的鉴定报告正式出炉,并精准核定生态环境损害价值为488万余元。
“这起页岩气开采水污染鉴定案,既完成了生态环境损害评估、锁定农田污染事实,还绘制出清晰的损害图谱,兼顾群众利益诉求,为类似案件的应急处理、量化核定等提供可参考模板。”重庆市司法局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处长程桢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为了督促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重庆市司法局不断加强与重庆市高级法院、重庆市检察院、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等的工作衔接,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中多方联动,形成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协调发展共识。
从峡江碧波到层峦叠翠,从库区腹地到江河两岸,重庆以法治守护生态,以担当践行使命,让“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的生态美景铺满巴渝大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