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被控一項串謀刊印複製煽動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日(28日)繼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行結案陳詞。
開庭前,司法機構職員向正庭內公眾宣讀法官指示,表明無論法官是否在場或退庭,任何人在庭內必須保持安靜,嚴禁以任何方式影響法庭莊嚴,不得發表任何意見,包括個人感受、祝福語及道別語。任何人如有上述行為將被帶離法庭並記錄資料,相關人士之後不准再進入正庭旁聽此案。
今早約10時30分,3名懲教人員押解黎智英進入法庭,他繼續戴着黑色粗框眼鏡,身穿淺卡其色西裝外套,白色襯衫,黑色長褲出庭,他進庭後先向旁聽席揮手,隨後雙手合十、抱拳、微笑,期間多次對旁聽席親屬「手指指」打招呼。
辯方昨就「司法認知」向法庭呈交7頁書面陳詞,要求法庭將普遍被人知悉的事情接納為案中事實。
法官杜麗冰表示,雖然辯方聲稱《蘋果日報》有影響力,該報立場亦與部分香港市民相同,但沒有實質證據證明,所以法庭拒絕接納此為普遍被人知悉的事情,但會接納此為辯方結案陳詞。
至於法庭早前要求辯方補交附有相關案例及文件超連結的書面結案陳詞,辯方稱將在下周一向法庭提交。
法官杜麗冰續指,控辯雙方的結案陳詞已經完成,當法官何時作出裁決,便會通知控辯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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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