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中,各地动真格、抓典型、见真章,并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通报典型案例、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等方式做深做实警示教育,形成强大震慑,推动狠刹隐形变异“四风”。
前车之鉴,警钟长鸣。警示教育既给人以当头棒喝、振聋发聩之警醒,又给人以何事可为、何事不可为之明示,点明哪些事情是禁区,哪些地方是雷区,督促和引导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刻印在心,内化为行动准则。党员干部应摒弃“看客”心态,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多反求诸己、三省吾身,真正从别人身上吸取教训、鞭策自我,增强自身免疫力,及时纠正类似的错误思想和行为苗头,防止心存侥幸、以身试纪试法。
君子之心,常存敬畏。对党员干部来说,知敬畏就是要敬畏组织、敬畏权力、敬畏法纪,把敬畏之心转化为忠诚干净担当的自觉行动。现实中,个别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在学习教育期间顶风违纪,造成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组织、对纪法缺乏敬畏之心。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件中受到深刻警示,清醒看到违纪违法的成本之高、危害之深、代价之大,决不能无知无畏、使自己成为“案中人”。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戒”是警戒、惩戒;“尺”是尺度、标准。古人说,“畏法度者快活”。对党员干部来说,“戒尺”就是行为规范和准则。在“戒尺”规定的范围内工作和生活,就是自由的、安全的、快乐的。一方面,对纪律规定要心存戒惧,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千万别踩“红线”、别碰“雷区”。另一方面,要习惯于严的氛围,提高在纪律规定约束下开展工作的本领,既把遵规守纪作为约束自己的“紧箍咒”“护身符”,又把它作为放手干事的“加油站”“动力源”,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多干实事、多出成果。
“不矜细行,终累大德。”一些党员干部守不住底线,大都是从忽视“小事”“小节”开始的,在一餐饭、一瓶酒中丢掉了原则、丧失了道德、麻痹了意志,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在五光十色的诱惑面前,党员干部更应从小处着眼,从小节着手,严守底线、红线,不因“小问题”而姑息迁就,不因“小意思”而欣然笑纳,真正做到常敲思想警钟,常紧纪律阀门,将遵规守纪变为自觉行动。
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背后,是坚强的党性。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党员干部要把党性修养与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正心明德,从党性的高度查找问题、搞好整改,以党性的尺子衡量得失、找准坐标,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切实筑牢作风建设的思想防线和坚固屏障,以实际行动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