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海事處轄下各區海港巡邏組前線人員由明日(7月1日)起將全面使用隨身攝錄機,以期在全港水域執行職務時,更有效協助調查及提高搜證能力,或在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記錄海上現場情況以保障海上安全。海事處指,於今年1月至6月在維港水域進行海上實地測試,結果顯示,前線人員執勤時使用隨身攝錄機,有助提升蒐集證據的能力及精準度,為日後的調查工作提供實用資料,同時亦能更有效地履行職責。
海事處指,為善用隨身攝錄機,已制訂相關工作指引。海事處前線人員在執行職務期間,須穿着制服及把隨身攝錄機掛於身上當眼處,並在公開及合理可行的情況下預先告知當事人才會開始攝錄。
而海事處在收集個人資料時,會採取一切所需步驟以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的規定。錄影片段如不具任何調查或舉證價值,或不作其他合法用途,均會於攝製日期起計31天後銷毀,以確保不會儲存過量的個人資料。
如被攝錄人士需要查閱資料,可瀏覽海事處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