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因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内控管理不到位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2.5万元。同时,吁智文、周琳、席韬顺等责任人员因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内控管理不到位,被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2.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罚款11万元;对吴凯、涂玉婷等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抚州监管分局
2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内控管理不到位
对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抚州中心支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12.5万元;对吁智文、周琳、席韬顺等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罚款共计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