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政府今日(29日)公布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推出「漁+樂」魚場計劃,便利從事水產養殖的魚場提供與漁業相關的輔助業務,藉此豐富市民及旅客的漁家體驗,同時促進本地漁產品的銷售及增加養魚戶的收入。
發言人指,參考「農+樂」農場計劃的安排,參與「漁+樂」魚場計劃的魚場可經營的輔助業務包括休閒垂釣、於場內售賣自家養殖的漁產品、售賣以無火煮食方式配製的自家漁產品食品及提供漁業教育活動,例如導賞團、養殖和收成體驗及工作坊等。
為讓已參與「漁+樂」魚場計劃的魚場可從事上述漁業相關的輔助活動,食物環境衞生署會考慮在不影響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因應魚排及內陸魚場的特殊環境而訂定合適的食物製造廠牌照條款。
發言人補充,漁護署將透過不同渠道如網頁及社交平台加強推廣「漁+樂」魚場,亦會繼續透過舉辦及參與大型活動,進一步推廣香港休閒漁業。
「漁+樂」魚場計劃現已接受申請,申請資格及其他詳情可瀏覽以下網頁:www.afcd.gov.hk/tc_chi/fisheries/LF/LF_fishenjoy.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