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潛逃海外被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元通緝的亂港分子、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據報上周六(27日)由美國乘坐航班擬入境新加坡時,被新加坡拒絕,拘留問話約4小時後,遣送回出發地。
據英國《金融時報》今日(29日)報道,羅冠聰於上周六從美國三藩市飛抵新加坡,準備出席一個所謂的「論壇」,但在樟宜國際機場準備入境時,被扣留問話4小時,其後被移民與關卡局(ICA、新加坡內政部下屬機構)通知拒絕入境,其後再被押上前往三藩市的航班,並於當地周日(28日)早上返抵美國。
《金融時報》援引一些知情人士透露,羅在新加坡被拘留期間,曾聯繫了一些人,這些人向英國和美國政府提到了這起涉及羅冠聰的事件,但目前尚不清楚這些國家的政府是否聯繫了新加坡。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此前多名曾鼓吹香港「獨立」的反中亂港分子逃亡海外。2020年7月31日,香港警方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名,正式通緝6名逃亡海外的港人,並可能考慮凍結他們和相關組織的在港戶口,當中包括羅冠聰。
現年32歲的羅冠聰,涉嫌煽動干犯分裂國家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被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元通緝。他亦涉嫌在選舉期間煽惑他人不投票等,被廉政公署通緝。羅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潛逃到英國。羅亦被保安局列為「指明潛逃者」,撤銷其特區護照。
據報羅是次是持英國難民護照前往新加坡,並於出發前三星期獲新加坡發出簽證,但最終仍被拒絕入境。
針對羅冠聰申請所謂「政治庇護」的行為,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此前曾表示,羅冠聰是被香港警方通緝的犯罪嫌疑人。我們堅決反對任何國家、組織和個人以任何方式干預香港事務、干涉香港司法、出於政治目的包庇違法犯罪分子。不管反中亂港分子如何乞求外部庇護,他們的結局只有一個,就是徹底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