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留「政治中立」字眼 須以效忠國家和特區為前提
香港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昨日發出更新《公務員守則》諮詢稿,列出公務員須恪守的12項基本信念,內容包括必須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盡忠職守以及政治中立「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為前提」等。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強調,更新《公務員守則》有兩大目標,第一是要讓公務員清楚理解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及秩序,以及在這個基礎下公務員的憲制角色和責任;第二是要因應社會發展及回應市民期望,為公務員團隊訂定一套清晰的共同信念和操守準則,作為所有公務員在日常工作、決策和行為的重要指南。 ◆香港文匯報記者 藍松山
楊何蓓茵昨日下午聯同常任秘書長梁卓文及副秘書長張馮泳萍召開記者會,解說更新《公務員守則》諮詢稿。該諮詢稿包括引言、「一國兩制」、公務員宣誓和作出聲明的要求、公務員的基本信念和操守準則、公務員隊伍和政治委任制度、公務員敍用委員會的獨立角色、結語七個部分。 所有公務員和按非公務員聘用條款聘用的政府僱員均需遵守《公務員守則》,這亦是聘書或僱傭合約中的要求,與現行安排一樣。
「基本信念」由6項增至12項
在該諮詢稿中,公務員「基本信念」由以往6項新增至12項,分別是「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以民為本」、「熱心公共服務」、「盡忠職守」、「堅守法治」、「廉潔守正」、「政治中立」、「專業精神」、「團隊精神」、「效益為本」、「績效問責」以及「保密原則」。其中在「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內容中,諮詢稿提出公務員在「一國兩制」下的憲制角色和責任,包括必須具備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意識,貫徹「愛國者治港」原則,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並堅決維護國家安全。楊何蓓茵指出,「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內容因其重要性而置於首位。
不可因政治觀點拒執行命令
在「盡忠職守」內容中,諮詢稿要求所有公務員須忠於在任行政長官及其效忠的中央人民政府,竭盡所能從速履行職責並協助行政長官及其主要官員制訂、推動、解說和迅速實施政策及行政決定,不可因自己政治觀點不同或個人喜惡而拒絕執行命令。
「公務員須盡忠職守,即須時刻按政府的政策和決定,以公正持平的態度履行職務和職責,不能徇私。」楊何蓓茵強調,公務員須主動認清自己身為行政機關的一分子,不可以公務員身份,在網上、社交媒體或以其他方式批評政府政策或支持其他人的反對意見。惟這不應與公務員在內部討論時發表意見混為一談,她重申政府珍視公務員為完善施政而提出的意見。
在諮詢稿的基本信念中依然保留了「政治中立」項目,要求「公務員政治中立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為前提」。公務員不論本身的政治信念為何,履行公職時不得受本身的政治聯繫或政治信念所影響。他們即使是政團成員,當執行政策或處理公務時,仍需保持中立,任何時候都不得以行政權力偏袒某一政團。在任何情況下,公務員都不可直接或間接組織或參與阻礙香港特區政府施政的活動。
楊何蓓茵解釋保留「政治中立」字眼的原因,因留意到社會對於刪除及保留都有不同意見,強調局方一向重視「政治中立」背後的意思,不希望有人再曲解「政治中立」等同「不用支持政府」的意思,故局方最後決定保留該字眼並加以解釋。她強調,公務員「要對政府、國家完全忠誠」。
被問到公務員能否參加工會活動時,楊何蓓茵表示,工會的原意是為僱員爭取權益、維護福利,只要活動與工會成立的原意有關連,公務員可參加工會活動。至於民生、政治活動,楊何蓓茵重申公務員以私人身份參加活動時要避免令人誤以為是官方意見,建議公務員有懷疑時應向上司請示及查詢。
楊何蓓茵強調,公務員擔任的是公職、辦的是公務、行使的是公權、運用的是公共資源、考慮的是公眾利益。因此,公務員職位不僅是一份個人工作或職業,更是一份對國家、社會、市民的承擔和使命,公眾也期望公務員對服務社會充滿熱忱。她指出,公務員團隊是維持香港繁榮穩定的中流砥柱。她相信更新版《公務員守則》將會作為公務員的行為指南,令18萬公務員以同一套目標和價值觀,服務香港社會和配合國家的發展。
公務員事務局即日起就更新《公務員守則》諮詢稿展開為期約5個星期的諮詢,直至2024年1月19日。公務員事務局會考慮收集到的意見,敲定更新版《公務員守則》的具體字眼,並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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