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香港科技大學(科大)時任講座教授劉紅斌涉嫌從友人收賄4萬元,兼向兩名同事派利是,聲稱是「辛苦費」,以協助一名學生入讀科大碩士課程,被廉署落案起訴。劉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等3罪判囚20周,他隨後提出保釋等候上訴,但今日(8日)在法院又表示放棄上訴申請,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遂下令被告即時入獄。
被告劉紅斌,63歲,案發時為科大海洋科學系講座教授。他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兩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首罪指,劉紅斌與林珮玲於2025年3月2日至5月12日期間,串謀使劉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從林珮玲接受一筆4萬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被告協助林正曦獲科大理學碩士(環境健康及安全)課程取錄的誘因或報酬。
另兩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指被告於2025年5月23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公職人員,即科大海洋科學系講師梁瑞宜、學系項目主任麥倩儀,分別提供5000元及1000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梁協助林正曦獲科大取錄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梁及麥作出或曾經作出上述作為而提供該利益。
案件於上月28日判刑時,鍾官強調香港對貪污收賄等情況不能容忍,故須判阻嚇性刑罰。又指被告自2012年起來港,亦是高學歷人士,必然知道收賄的行為不當,直斥其行為破壞科大的聲譽,對收生系統造成不公,惟考慮其對自身專業領域作出的貢獻,亦願意協助廉署,綜合所有因素後,判處他監禁20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