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
当前位置:新闻 > 时尚 > 正文
5年过渡期结束 5类化妆品今年起禁产禁售
2026-01-07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记者近日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今年1月1日起,原用于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的5类化妆品将不得继续生产、进口或销售,这标志着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设立的5年过渡期正式结束。

据了解,《条例》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特殊化妆品的界定进行了重新划分。原《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特殊用途化妆品包括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9类。《条例》将特殊化妆品范围调整为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产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产品,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的产品不再作为特殊化妆品管理。

《条例》规定,对《条例》施行前已经注册的用于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的化妆品,自《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置5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可以继续生产、进口、销售,过渡期满后不得生产、进口、销售该化妆品。

国家药监局表示,对上述5类禁产禁售的产品,采取分类调整的管理方式:对于产品安全风险不高、控制手段相对成熟的产品,如宣称防断发的原育发产品、通过紧致肌肤塑造胸型的原美乳产品等,已调整至普通化妆品实施备案管理。对于主要通过参与人体生理活动发挥功效、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如刺激头发生长的生发产品、影响脂肪代谢的健美美乳产品等,今后将逐步纳入药品实施严格监管,与国际管理趋势接轨。对于过渡期满后仍有生产、进口、销售需求的企业,可根据产品调整后的分类,选择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或申请药品注册,在获得相应资质后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业内人士建议消费者,选购化妆品前可以通过国家药监局官网或化妆品监管APP查询、核对产品注册或备案信息;通过正规商超或官方渠道购买,并主动索要和留存购买票据。(记者 孙蔚)

手机扫码浏览

阅读排行
筑牢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屏障
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打出“组合拳” 纠治“吃拿卡要”、不作为等问题
透过一季度亮眼数据看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便捷交通“燃动”消费活力
共绘美丽中国画卷——聆听他们的生态环保故事
新闻精选
广东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积极应对“龙舟水” 多方力量全力保障民生
时政微纪录丨老友再会!中俄元首北京会晤
广西柳州震区群众安置工作按下“加速键” 安置点设施齐全 生活条件有保障
黔湘鄂等多地遭遇强降雨 各地闻“汛”而动加紧抢通抢险保安全保民生
24小时热点
1筑牢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屏障
2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打出“组合拳” 纠治“吃拿卡要”、不作为等问题
3透过一季度亮眼数据看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便捷交通“燃动”消费活力
4共绘美丽中国画卷——聆听他们的生态环保故事
5广东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积极应对“龙舟水” 多方力量全力保障民生
6时政微纪录丨老友再会!中俄元首北京会晤
7广西柳州震区群众安置工作按下“加速键” 安置点设施齐全 生活条件有保障
8黔湘鄂等多地遭遇强降雨 各地闻“汛”而动加紧抢通抢险保安全保民生
9第二十二届文博会开幕 超12万件文化精品亮相
10第一观察|中俄迈向更高质量的全面战略协作
统一服务邮件|Unified Service Email:chinanewsonline@yeah.net
Copyright@中国通讯社(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