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正就「35+串謀顛覆政權案」服刑的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涉2019年5月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法案期間,爭奪法案委員會主席之位「鬧雙胞」在會議室擾亂立法會秩序,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他否認兩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案件今日(30日)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林卓廷在控方盤問下否認伸手接觸石禮謙是想「搶咪」,辯稱只是「要佢注意到我同佢講嘢」,但承認案發時想運用議會程序來阻止修例。案件押後至10月30日結案陳詞,暫訂11月6或7日裁決。
林卓廷今日出庭作供,指案發日在會議室,石禮謙與自己相距20、30尺,「望都望佢唔到,聽唔到佢講乜嘢⋯⋯」遂繞到後面,隔著木枱接近石禮謙,承認曾伸手接觸石禮謙,包括伸手拍石禮謙肩膊。在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盤問下,林坦言「泛民」人士和自己都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案發前曾參與「民陣」遊行表態及公開發言,反對通過修例。蕭啟業指「泛民」議員已達成共識透過「拉布」阻止通過修例,林指沒有印象達成共識,但自己會盡力阻止。蕭啟業再指林卓廷想透過「拉布」阻止修例,林承認自己想運用議會程序來阻止。
蕭啟業播放案發片段,林卓廷曾將右手搭在石禮謙右手手臂上,質疑他有意「搶咪」。林否認指無意「搶咪」。蕭啟業再質疑林毋需接觸石禮謙,林回應指右手搭臂只為表達友善意思。蕭啟業追問林何不搭向石禮謙肩膊,林辯解當時沒深思手放何部位,但求順手。蕭啟業再質疑林卓廷不認同范國威「搶咪」何不出言勸止,指林協助范國威等「搶咪」,聯同各人集體行動,來襲擊、妨礙或騷擾議員陳恒鑌及周浩鼎,林卓廷否認。
現年48歲的林卓廷被控於2019年5月1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一號會議室,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陳恒鑌及周浩鼎。法案委員會秘書馬淑霞書面供詞指,該委員會在「泛民」議員涂謹申主持下於2019年4月17日及30日兩次會議均未能選出主席。5月11日早上近9時,召開第三次會議前,涂謹申及郭榮鏗坐在主席台上主持會議。馬淑霞陪同石禮謙到場時被大批記者等包圍,石禮謙試圖以無線咪主持會議,馬淑霞因現場太多人太混亂而無法看到或聽到會議內容,石禮謙其後宣布暫停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