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港島總區交通部今日(3日)進行打擊俗稱「白牌車」非法載客取酬行動,派出警員喬裝乘客在筲箕灣分別登上兩輛私家車;當到達目的地後,警員表露身份拘捕兩名分別49歲及61歲本地男司機,涉嫌以「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罪,涉案兩輛私家車則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署理總督察葉頌朗今日講述案情時呼籲,市民應該選用合法既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既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既第三者保險可能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都會失去應有既保障。
警方重申,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私家車必須領取相關許可證,才可以取酬載客。違例者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另外,涉案車輛亦會被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同埋扣押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