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
当前位置:新闻 > 保险 > 正文
泰安交运保险代理被罚1万元: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等
2025-08-21 来源:金融一线

8月15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安交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未按规定开设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同时,岳茂寒(时任泰安交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理)因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未按规定开设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

名称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

内容

作出决定

机关

1

泰安交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泰金罚决字〔2025〕9号

未按规定制作客户告知书、未按规定开设独立的佣金收取账户

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

监管分局

2

岳茂寒(时任泰安交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理)

泰金罚决字〔2025〕10号

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

监管分局

统一服务邮件|Unified Service Email:chinanewsonline@yeah.net
Copyright@中国通讯社(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