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据牡丹江金融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牡丹江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12万元 。同时,赵振华(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牡丹江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牡丹江中心支公司
牡金监罚决字〔2025〕21号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罚款12万元
牡丹江金融监管分局
2
赵振华(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牡丹江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牡金监罚决字〔2025〕22号
警告并罚款4万元
3
程淑亲(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牡丹江中心支公司个人代理人)
牡金监罚决字〔2025〕23号
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警告并罚款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