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今日在新界區進行反非法載客取酬,即俗稱「白牌車」行動,派員喬裝乘客,成功截獲2輛非法載客取酬的私家車,拘捕2名年齡分別為42及56歲的本地男司機,他們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警方扣查2輛私家車作進一步檢驗。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之用。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0,000元及監禁六個月,再干犯則可處罰25,000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亦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第三者風險保險或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