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8人涉2020年初醫院及口岸爆炸案今日(4日)在高等法院進入第163天審訊,由2男7女組成的陪審團連續第四日退庭商議裁決,中午過後仍未有裁決結果。法官陳仲衡早上開庭時再次提醒陪審團若需重聽涉案語音訊息、庭上證供、翻看證物或有疑問等,均可透過傳達員通知,法庭會作出相應安排。陳官又強調,陪審團毋須感到時間壓力,「用你哋需要嘅時間」。
此外,陳官亦提醒陪審團,在退庭商議裁決期間,必須在所有陪審員在場下達成裁決,若有個別陪審員需離席上洗手間等,須等到人齊才可繼續討論。
8名被告依次為何卓為(41歲)、裝修工李嘉濱(30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2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35歲)、文員楊怡斯(33歲)、入境處合約登記主任張琸淇(29歲)、浸大學生何培欣(23歲)及測量員周皓文(25歲)。
首7名被告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謀他人,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訂明標的、在訂明標的內或針對訂明標的送遞、放置或引爆爆炸裝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謀導致爆炸」罪。第二被告李嘉濱另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指他虛報住址,以免警方發現其居所的爆炸品。第八被告周皓文則只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