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藍松山)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被控一項串謀刊印複製煽動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延至8月18日進行結案陳詞。
開庭前,法庭職員如上周開庭時,轉述法官指示,稱無論法官是否在場,必須保持安靜,嚴禁以任何方式干擾審訊,不得就此案發表任何感受或意見,包括個人感受、祝福語及道別語都不允許。
黎智英由懲教人員押解入庭,先向律師席示意,再靠近被告欄玻璃窗與律師溝通。他其後向旁聽席雙手合十、微笑點頭,坐下後又以口形與親友隔空溝通,揮手和做OK手勢。期間,有旁聽人士向黎智英揮手,法庭職員阻止,並表示,剛才已說過不可以揮手。該旁聽人士質疑,法庭職員指是法官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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