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8月1日)公布,一個叉燒樣本被檢出含有不准在食物中使用的染色料橙黃二。中心正跟進事件。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透過恆常食物監測計劃,從屯門新墟街市一檔戶抽取上述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有橙黃二。中心已知會涉事檔戶上述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停售有關食品。」
發言人續說:「橙黃二是一種工業染料,常用於羊毛、皮革、紙張和化妝品,是本港法例不准在食物中使用的染色料。」
根據《食物內染色料規例》(第132H章),擬供出售給人食用的食物,不得含有並非准許染色料的添加染色料。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及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