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昨日(20日)颱風「韋帕」襲港期間,警方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發現其17歲兒子在長沙灣蘇屋邨石竹樓的住所內暈倒。人員接報到場,迅將已陷入昏迷的事主送往明愛醫院救治,惜其後證實死亡。據悉,警方事後在現場檢獲一支連接著懷疑含有液態依托咪酯煙彈的電子煙槍,以及小量其他懷疑毒品,懷疑與案件有關,惟死者真正死因仍有待稍後驗屍確定。
案件目前列作「送院時死亡」,交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跟進。警方重申,依托咪酯已被列為受管制危險藥物,根據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任何人如管有危險藥物,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罰款100萬元及7年監禁。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政府自今年2月14日刊憲將新興毒品「太空油」主要成分「依托咪酯」及三種類似物列為毒品後,時隔7個月至上周五(7月18日)刊憲再將「太空油」原材料依托咪酯所有類似物,包括但不限於異丙帕酯、美托咪酯和丙帕酯,以及其他六種物質列為法律規定的毒品,即日生效。
該六種物質包括N-吡咯烷基丙托尼秦;N-吡咯烷基美托尼秦;N-哌啶基依托尼秦;N-去乙基異丙托尼秦;大麻酚六氫衍生物及其3-烷基同系物,包括六氫大麻酚(簡稱HHC);卡立普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