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记者从贵州省司法厅召开的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五周年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州省社区矫正工作自2005年作为全国第二批试点省份启动以来,经过二十年探索实践,已构建起规范化、专业化的工作体系。截至目前,全省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一直保持在较低水平,在彰显法律威严的同时,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贵州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刚介绍,自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以来,贵州省积极响应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和司法行政工作新要求,严格遵循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通过设立议事协调机构、规范设置社区矫正机构、健全规章制度、推进规范化与信息化建设、持续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教育帮扶工作,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成效。目前,贵州省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实现机构设置全覆盖,队伍专业化素质持续提升,监督管理安全态势平稳有序。
据悉,至2022年12月底,贵州省已构建起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全省共设立社区矫正机构98个(含省级1个、市级9个、县级88个),建立1.8万余个矫正小组年均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2万余份。同时通过“严管、普管、宽管”三级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分级管理,严格落实20余项监管教育制度及10余项考核奖惩措施,常态化开展集体教育、个别教育、心理辅导、公益活动等30万余人次。
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贵州省累计促进7.2万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年均帮助促进1万余人实现就业就学,村(居)民委员会年均协助开展个别教育2.1万人次、心理辅导2.9万人次,并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00余人次。
作者: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刘久锋 刘佳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