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周紹基) 香港今日與馬爾代夫簽署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全面性協定),該協定闡明香港和馬爾代夫雙方的徵稅權,有助投資者更有效評估其跨境經濟活動的潛在稅務負擔。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說,馬爾代夫是「一帶一路」倡議的參與者。這份全面性協定是香港簽訂的第52份,標誌着特區政府拓展香港的全面性協定網絡所作的努力,特別是與參與「一帶一路」倡議的稅務管轄區,持續取得成果。
他表示,深信這份全面性協定可進一步促進香港與馬爾代夫的經貿聯繫,本港亦會繼續尋求與更多稅務管轄區簽署全面性協定,提升香港作為商業及投資樞紐的吸引力,鞏固香港作為國際經貿中心的地位。
按照有關的全面性協定,香港公司在馬爾代夫所繳付的稅項,不論直接或以扣除方式繳付,將可根據本港稅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筆收入所徵收的稅項,從而獲雙重課稅寬免。
此外,該全面性協定提供若干的稅務寬免安排:包括1.馬爾代夫向香港居民徵收股息的預扣稅稅率上限,將定為5%或10%(視乎其控股的百分比而定);2.香港的航空公司如經營往來馬爾代夫的航線,只須就有關利潤按香港稅率繳納利得稅,無須在馬爾代夫課稅;3.香港居民如在馬爾代夫就國際航運賺取利潤,可在馬爾代夫享有50%的稅項減免。
這份全面性協定將在雙方完成有關批准程序後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會根據《稅務條例》(第112章),就該協定作出一項命令,該命令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程序提交立法會省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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