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仔創辦人媳婦蔡天鳳(Abby Choi)去年2月在大埔龍尾村慘遭前夫鄺港智一家殺害碎屍。涉案6人先後被拘捕及起訴,其中兩人涉嫌協助鄺港智出逃,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案件今日(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作結案陳詞。控方認為,只要證明兩名被告曾協議幫助一名叫「alex」的人離港,便可裁定罪成。男被告則認為協議未達成即不存在協議,而女被告自認只是傳話人。裁判官最終將案件押後至6月16日裁決。
兩名被告分別為任遊艇公司職員的42歲男被告林舜,及報稱無業的30歲女被告潘巧賢,涉嫌安排鄺港智乘搭遊艇逃往澳門。兩人均為香港居民,均無刑事定罪紀錄,原被控協助罪犯罪,之後改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控罪指,被告林舜與潘巧賢於2023年2月24日在香港某處,預期針對一名稱為「Alex」的男子,可能涉法律程序或執法機構的調查,串謀女子「Ivy」作出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助「Alex」緊急及秘密地,經非由入境事務處管理的出入境管制站離開香港。
主控官陳詞指,只要證明兩名被告確達成協議,嘗試協助案中名叫「alex」的人士離港,便足以證明兩人的犯罪意圖;而男被告曾就租船出價30萬,毋須證明被告有「收到錢」或證明該人就是鄺港智,都足以證明協議存在。
代表林舜的大律師則指,根據呈堂的短訊內容,男被告是「托上托」,只反映願意安排租船,並要求收到錢才出船,如果對方未付款,協議未算達成,即不存在協議。而代表潘巧賢的大律師則指,女被告只屬傳話人,不清楚整件事情,並且在發現不妥時已不回覆短訊,反映她想盡快抽身。
案中其他被告,包括死者前大伯鄺港傑、前家翁鄺球及前夫鄺港智,3人被控於2023年2月21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一單位內謀殺女子蔡天鳳;及於同年2月21日至2月23日,在大埔汀角路龍尾村阻止合法埋葬蔡天鳳的屍體。案件將在高院審理。
至於死者家姑李瑞香,被控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案件已轉往區域法院,被告擬不認罪,案件排期6月2日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