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於4月30日接獲葵涌石籬(二)邨一名住戶報案,指其住所的鐵閘及大門均遭人潑淋紅油收債。葵涌分區特遣隊接報後,經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及深入調查,終鎖定一名31歲涉案男子身份,並於今日(8日)晚上掩至荃灣古坑村以涉嫌刑事毁壞罪名將其拘捕。
行動中,人員並在被捕人住所檢獲其犯案時穿著的衣物,他現正被扣留進一步調查是否干犯其它或同類罪行。案件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摧毁或損壞財物,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毁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毁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毁或損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