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高等法院上訴法庭今日(26)裁定黎智英和黃偉強就欺詐案的定罪上訴得直,正正彰顯了香港司法制度的獨立性與公正性,有力駁斥外部勢力過往一直在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期間對香港司法制度的抹黑及不實指控。
裁決結果有力反映,所有案件均以法律和證據為依據,涉案人士的職業、政治立場或背景從未對裁決構成影響;同時,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賦予所有刑事案件被告公平審訊及依法上訴的基本權利。正如特區政府多次強調,基本法明確保障香港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今次裁決結果正正體現特區的法治精神,所有過往外部勢力抺黑司法不公的謊言均不攻自破。
欺詐科技園案件案情指,黎智英及時任壹傳媒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因違反租契安排,容許一家負責管理黎智英家族事務的顧問公司「力高顧問公司」使用將軍澳工業邨的蘋果大樓,並隱瞞科技園相關安排長達21年。二人於2022年被法院裁定「欺詐罪」罪名成立,其後二人提出上訴,上訴庭於2025年初開庭審理,法庭經詳細審視後,今日裁定二人上訴得直。
然而,即使欺詐案上訴得直,亦不影響黎智英作為徹頭徹尾危害國家安全「亂港黑手」被法律嚴懲的事實。法庭在早前「串謀勾外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判詞中已明確指出,黎智英案的罪行性質極其嚴重,並揭示大量證據顯示,黎智英長期利用旗下《蘋果日報》作為反中亂港的平台,持續發布煽動文章,勾結外國政府及政客,促使外國向中國及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及其他敵對行動,嚴重損害國家利益與香港繁榮穩定。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鐵證如山、證據確鑿,重囚20年實屬罪有應得,大快人心。